【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关于征集矿产开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时间:2019-04-09 来源:龙井市环境保护局


近期,龙井市纪委监委和龙井市公安局在开展涉黑涉恶“十必查”工作中,发现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龙井市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为进一步深挖彻查矿产开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矿产开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涉嫌非法占有、损坏河道、土地、林地的违法行为;

2.涉嫌非法矿产开采、滥开滥采的违法行为;

3.涉嫌在重点领域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

4.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甚至放纵、包庇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1.龙井市纪委监委和龙井市公安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敦促涉及此类案件的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对举报重要犯罪线索和提供关键证据的,经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3.龙井市纪委监委、龙井市公安局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随时接收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相关线索:

(1)来信举报:龙井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33400);龙井市公安局(邮编:133400)。

(2)来访举报:龙井市纪委监委一楼信访室,龙井市公安局一楼信访室。

(3)来电举报:龙井市纪委监委金主任(联系电话:3226395、18243329199);龙井市公安局陈警官(联系电话:32222677、18043309095)。


龙井市扫黑办

龙井市纪委监委

龙井市公安局

2019年4月8日



编辑:龙井市互联网信息中心

监制:中共龙井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