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保有新规定啦!

时间:2021-10-01 来源:龙井市融媒体中心

建党100周年横版05.jpg


异地就医医保新规定

为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就医环节多、手续复杂的问题,按照延边州医疗保障局、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延边州财政局《关于对接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进一步调整和明确相关政策的通知》(延州医保联发〔2021〕16号)文件要求,2021年10月1日起,取消龙井市参保人员州内跨县域就医医保异地备案手续。暨龙井市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凭医保电子凭证,在州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均可直接结算,不受县域限制。

龙井市参保人员转州外就医符合转诊转院条件,且在规定时间逐级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根据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执行在我州就医时的支付比例,暨取消原城镇职工降低5%、城乡居民降低10%的规定。

咨询电话:0433-3250550   


龙井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编辑:刘思

审核:崔金龙 

终审: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