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幸“盔”有你 护“我”安全

时间:2020-06-02 来源:龙井交警

2020年5月26日11时45分许,李某驾驶一辆轻便摩托车,沿老松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井市维新村枫林路口时,与前方同向行驶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追尾相撞,轻便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受伤,两车辆损坏。经过交警调查,李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未与同向同车道内的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是此起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负主要责任。此事故中,值得庆幸的是,李某驾驶轻便摩托车时由于按照相关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没有造成头部损伤,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安全头盔是摩托车驾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降低死亡率的保命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