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取三项措施对辖区工地进行安全管理

时间:2019-07-15 来源:龙井交警

  为吸取辽源“6.12”交通事故的教训,教育施工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促使施工单位及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取三项措施,对辖区工地进行安全管理。

一是登记造册。龙井交警大队组织城区中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对全市工地开展走访,对辖区内建筑、道路施工工地底数进行登记造册,记录在案,详细了解工程性质、所在地点、施工人数及竣工时间,做到心中有数,共排查全市共有工地6处。

二是巡逻管控。大队结合施工车辆通行路线和特点,合理安排勤务,科学部署警力,加强巡逻频率,特别是加强货车上路行驶高峰时段道路巡逻管控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重点整治施工工地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宣传教育。民警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面对面对施工工人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为工人兄弟们带上交通安全帽”。民警向工人通报了辽源“6.12”交通事故,用真实交通案例,以案说法地向工地工人解说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提醒工地工人、工程车辆驾驶人以及摩托车上下班的工地工人,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超载超速、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民警还要求工地负责人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抓好重点车辆驾驶人和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驾驶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将工地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防止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