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龙井市抢抓“五一”小长假消费契机,龙井市人民政府面向所有在龙人员(含域外来龙人员),开展“五一放价·春光无限”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药品类:2024年5月1日8:00—5月31日23:59。
汽油类、餐饮类:
第一轮: 2024年5月1日10:00-2024年5月13日23:59;
第二轮:2024年5月17日10:00-2024年5月31日23:59。
二、活动范围
龙井市全体居民(包括域外来龙人员)
三、商家范围
全市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的限上单位:
1.延边百姓医药有限公司
2.龙井市城郊加油站
3.众诚连锁龙和加油站
4.顺天烩馆
5.兴隆饭店
6.名师来
7.老头五香鱼店
8.本家石锅饭店
四、消费券使用方式
(一)药品类
药品类消费券活动以现场满减的方式开展,每位消费者到参加活动的商家消费50元以上,即可享受20%的消费券满减优惠,此项消费券不限名额,先到先得,若活动期间消费券资金提前核销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二)汽油类、餐饮类
汽油类、餐饮类消费券主要通过线上抢券、线下核销的方式开展。消费满100元减20元;消费满200元减40元;消费满300元减60元。每个用户每种面值限领一张,所有的消费券均可叠加使用。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领取电子消费券的方法:消费者在支付宝app搜索“码上优惠”小程序或活动期间内前往指定商家,通过扫描商户入口处或收银款台的支付宝小程序“码上优惠”二维码进入“五一放价·春光无限”政府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券操作。
注:本次汽油类消费券使用仅限于汽油消费,气、柴油、商品消费不参与活动。4月2日启动的 “惠享四月·春季乐购”商超消费券活动,活动日期调整时间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6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商家在活动期间要在每一件商品上明确标识限量采购的告知牌,严格按照零售标准进行销售,严禁利用消费券牟利等行为的发生。
2.电子消费券采用“线上抢券、线下消费”的方式,按照“先到先得”方式进行领取使用,领完为止。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不得使用消费券购买储值卡、购物卡等消费卡,消费券只能在符合消费券发放范围内的承办单位处使用,逾期未用,视为放弃享受优惠活动,不予补偿。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消费券自动作废,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且不能再次领取。
3.如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没收本次活动中已核销的全部消费券资金。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4.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5.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消费券核销详情(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类型、交易商家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6.严格禁止消费券核销商户在服务中恶性竞争、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
7.上述内容已提出各项注意事项,如在注意事项范围内出现问题,龙井市商务局不承担责任。
龙井市商务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