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享四月·春季乐购” 商超消费券,速来抢购!

时间:2024-04-01 来源:龙井融媒

“惠享四月·春季乐购” 

商超消费券,速来抢购!


四月是踏青的最佳季节,郊游的人员也随之增加,为惠及龙井百姓,清明小长假来临之际,决定在龙井市全市范围内面向所有在龙人员(含域外来龙人员)发放政府消费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如提前核销全部额度,即结束本次活动)

二、活动地点

延边博阳食品经销有限公司(龙井市福万家超市)

三、活动范围

龙井市全体居民(包括域外来龙人员)

四、消费券面额

消费券活动以线下满减的方式开展,每位消费者到参加活动的商家消费50元以上,即可享受20%的消费券满减优惠,此项消费券不限名额,先到先得,若活动期间消费券资金提前核销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五、消费券活动特别提醒

1. 商家在活动期间要在每一件商品上明确标识限量采购的告知牌,严格按照零售标准进行销售,严禁利用消费券牟利等行为的发生。

2.消费券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不得使用消费券购买储值卡、购物卡等消费卡,不能用于个人转账。消费券只能在符合消费券发放范围内的承办单位处使用。

3.如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没收本次活动中已核销的全部消费券资金。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4.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5.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消费券核销详情(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类型、交易商家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6.严格禁止消费券核销商户在服务中恶性竞争、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

7.上述内容已提出各项注意事项,如在注意事项范围内出现问题龙井市商务局不承担责任。


龙井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