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人员,结合我市城市社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招聘“社工岗”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中共龙井市委办公室、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井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龙办发〔2020〕16号)相关要求,对我市现有16个空缺“社工岗”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龙井市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健康条件;
4.学历、年龄、户籍要求:
(1)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延边州户籍。
(2)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延边州户籍。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龙井市户籍。符合以下任何条件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4日以后出生,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①在龙井市乡镇(街道)及社区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②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人员;
③复员退伍军人;
④社会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⑤在龙井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的在岗人员(从事儿童保护、老年人关怀、社会救助领域工作)。
5.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等工作均以线下方式进行受理。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30。
报名地点:龙井市民政局一楼会议室
需提供材料:
1.所需证件: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
2.报名表和照片:《2023年龙井市社工岗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1寸免冠红底照片(尺寸2.5CM×3.5CM)、电子版1寸免冠红底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
3.证明材料:街道社区在岗人员需提供街道证明并加盖街道公章;复员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在龙井市专业社会服务机构人员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6.报考岗位03的五类人员,需提交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证明。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所辖街道负责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无法现场确认的,经工作组确认后及时通知本人。
(三)缴费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准考证发放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及时关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领取准考证通知》,携带考生二代身份证到龙井市民政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30。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碳素笔、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不准携带复习资料进入考场。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
(二)资格条件复审
本次招聘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所辖街道对入闱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的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组织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无递补人员时,启动岗位调剂程序。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需要复检的,由上一级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岗位调剂启动情形
1.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结束,确定面试人选时,出现空缺岗位或同一岗位无递补人员的情形;
2.面试、体检、考察过程结束,同一岗位无递补人员的情形。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街道。调剂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聘用单位进行分配,新聘用人员要服从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不纳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与街道签署“社工岗”人员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与社区“两委”届期一致,实行一届一签。聘用手续工作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均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其它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社工岗”岗位,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组织招聘单位,以便及时通知考生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未及时通知变更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七、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招聘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电子版资料发至龙井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邮箱(ljsmzjjczqk@163.com)。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433—3222207(龙井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龙井市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