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发现问题不处理、行政执法缺位等怠于履行问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等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等问题。
(三)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钓鱼”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同案异罚,小错重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重处罚、轻教育,随意设定检查事项、任性检查等问题。
(四)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出言不逊和行为粗暴。主要体现在态度蛮横、趾高气扬、盛气凌人、动辄训斥、有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恶语相向,其至发生肢体冲突等问题。
(五)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针对以上五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1.受理举报电话:0433-3482058
2.受理举报邮箱:longjingfazhiban@163.com
3.来信来函地址:龙井市龙井街1555号 龙井市司法局法制科(4楼)
4.受理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一)证据充分。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
(二)实事求是。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属于本次专项整治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三)鼓励实名。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四)受理重点。主要受理专项整治内容中明确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方面问题线索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来申来信时需说明或备注“专项整治”,以便受理部门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收集的问题线索,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处理。
感谢社会公众对龙井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中共龙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