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龙井市数字产业建设,发展软件服务及数字产业发展,我市拟建立“信息技术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为加快园区建设,经龙井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外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园区”项目位于龙井市G333国道以西、学府路以北、龙池路以南,总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
(二)招商内容
园区通过招商择优引入1家企业负责整体运营,包括园区装修投入、园区运营、订单招商、税收管理、人才培养、物业管理等。
报名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经营许可,且经营期限在3年以上;
2、具有相关运营经验;
3、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工作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报名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具有其他相关资质。
公告有效期
本招商公告有效期为10天,即2023年4月4日至4月13日。
申报材料
1、企业情况简介(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资质材料)。
2、简要运营计划方案(包含平台建设、产值税收、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
3、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企业须于2023年4月13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龙井市政数局。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龙井市政数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银珠 13843397778
龙井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