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1-09-22 来源:龙井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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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加之中秋、国庆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新冠肺炎疫情传入我市的风险日趋增大。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两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省。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带头在延边州内过节,倡导职工在“两节”期间,非必要不离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地区等重点地区,确需离省的,必须报请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各类学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省。离省人员抵龙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需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外省入龙人员进行核酸抽样检测。各酒店、旅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场所对住宿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每天将排查情况上报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一经发现外省入龙人员立即报至市疫情防控办。

3.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广大市民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从外省返(来)龙人员要向所在社区(村)和相关单位报告,重点地区返(来)龙时,应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

4.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5.积极接种疫苗。建议在出行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6.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市民出入公共场所要按规定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规范佩戴口罩并及时前往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来源:龙井发布

原标题:《【通告】关于加强“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