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吉汛〔202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防指研究决定,确定了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城市防汛责任人、水库防汛责任人、江河防汛责任人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名单如下:
龙井市信访局“三民行动”为民办实事
02:02
国家安全教育丨国家安全靠...
01:12
国家安全教育丨维护国家安...
01:49
国家安全教育丨博弈无声较...
01:00
《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
02:58
【新闻】九台区:以高质量...
推荐
热点资讯
爱心助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