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恢复政务大厅窗口现场业务办理的公告

时间:2020-03-22 来源:龙井发布

广大市民和企业:

为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需要,自2020年3月10日起,市政务大厅全面恢复窗口现场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按照“防控疫情”要求,不佩戴口罩者,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处于隔离观察期内人员,暂不允许进入政务大厅。

2.进入大厅前,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和手机“吉祥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对于不配合者,禁止进入大厅。

3.为了您和他人健康,请在大厅内有序等候,不聚集、不逗留,与窗口工作人员及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自觉维护好办事秩序。

4.3月10日起,群众和企业可自行前往政务大厅办理所需业务。

5.市政务大厅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因疫情管控需要,暂停中午不间断服务模式。

6.恢复窗口现场业务办理后,前期办事群众和企业较多,请合理选择办理日期和时间,尽可能的避开人流高峰,避免交叉感染。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龙井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