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延边社会各界和全州人民参与疫情防控、支援湖北的相关文字记录、照片、视频、实物等(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抗疫期间的入党申请、书信等;卫生、防疫、教育、公安、交通、环保、物资供应、农村、社区等防控战线在抗击疫情中所作出的贡献等资料)。
2.反映延边州人民群众、单位企业及社会机构共克时艰、奉献互助、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包括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组织防控活动的情况,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3.反映延边州支援湖北的相关资料,在支援湖北抗击疫情中涌现的英雄人物、感人事迹及疫区亲历者视角下的真实故事,包括日记笔记、文学作品、照片、音视频等资料。
4.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全力防控疫情行动情况及突出事例、创新做法的相关资料,以及各类普及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宣传片、音视频等。
5.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歌曲等艺术作品。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方面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7.各类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各类通行证样张等。
8.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电子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捐赠的档案资料要客观真实、主题鲜明,体现全州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捐赠载体多样,照片未经PS处理,音视频播放流畅,并标注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照片内容等简要信息。
三、征集方法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
2.捐赠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延边州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对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四、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延边州档案馆。
联系人:延边州档案馆档案接收征集处 王欣
联系电话:0433-2817388
征集邮箱:ybzdagzj@163.com
联系地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197号
邮编:133000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