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12日)有媒体报道说,今夏水灾过后,郑州等地被水泡过的几十万辆汽车的结局引人关注。该报道称,7月17日至8月25日,河南保险业共接到理赔报案51.32万件,整体件数和车险件数结案率分别为67%和86%,还有相当一部分泡水车直接流向了市场,“河南省汽车行业商会统计,郑州市泡水车已超过40万辆”。
40万辆泡水车流向市场,将对二手车市场造成何种冲击,可想而知。问题更在于,虽然都是泡水车,但实际车损情况可能大不相同。正是这种不同,将其对二手车市场造成的冲击复杂化,从而更有可能在市场上形成“逆向选择”的结果,进而在整体上损害二手车交易,对二手车市场造成长远的损害。
据报道,大部分的泡水车会被保险公司定为全损,由保险公司交给下游事故车处理公司对车辆进行处理,然后再拍卖给维修企业。“可以修理和整备的泡水车,则会送厂维修整备后再二次转卖给二手车商,此类通常都是跨区域交易。”其中“泡水程度很低的车很抢手”,因为这类车“修复周期短、成本小,利润很可观”,并且“现在对泡水车的维修技术已经很成熟”,“比如早期认为容易有隐患的电子系统和元件,都可以通过集成芯片判断问题并维修”。
由此可见,泡水车处置要经过几道程序才能到达二手车市场,由此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这其中每一道环节都要经过交易双方的博弈过程。但是,在这些过程中,最后一个环节——即消费者与二手车售卖方的博弈过程中的信息失衡最有可能发生。就如上述“有隐患的电子系统和元件”以及“通过集成芯片判断问题并维修”等,都是消费者不可能知晓,也更无从弄懂和检验的。而几经倒手且“跨区域交易”的过程,更会让消费者处于不利境地,且维权举证困难。
由于消费者购进二手车的此前交易环节各方都要达到利益最大化,那么,将基于信息所可能产生的利益提前交易完成,再将因信息缺失而成刚性的价格作为消费者不得不接受的交易条件,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由此,也必然产生二手车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由此扰乱整个市场的价格体系。这也正是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罗夫(George A. Akerlof)在对二手车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所做研究得出的结论。对此,市场监管以及消费者组织应该担责,关注这40万辆泡水车的整体交易情况。
目前,泡水车能否进入销售并无明确规定。显然,如果连规定都没有,相关交易发生纠纷,就很难不成为扯皮的事。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40万辆泡水车,别作俑市场逆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