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微课堂|限制出入境显神威 因人施策促案结

时间:2024-09-10 来源:龙井市法院
神秘来电

9月2日早上八点半,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一通来自香港的电话“雷猴,我系香港政府工作人员……”执行干警由于不懂粤语以为是诈骗电话便挂断了。片刻后,一通来自广东深圳的电话打来,用标准的普通话询问执行干警是否为吉林延边地区法院工作人员,他是深圳口岸边境管理人员,目前香港押送回大陆的滞留人员中有你们要找的被执行人,请问下一步措施是什么?执行干警瞬间恍然大悟,不久之前案件的当事人被龙井法院做了限制出入境管理,现在被成功拦截在口岸边境。


摆烂跑路

2024年七月中旬,龙井法院接收到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在尝试各种送达方式无果后选择公告送达,在将被执行人李某的微信财付通冻结后,李某主动联系到执行干警,并讲述了事情经过,由于申请人盖的房子质量没有达到预期,希望能够与申请人再次协商。执行干警在了解情况后,前往实地查看房屋情况确认情况属实,随后联系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让步,原本判决44000元可以降低到40000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执行干警以为此案能够顺利结案,谁知道被执行人仍然拒绝还款,并表示日后也不会回到龙井。


再出奇招

执行干警在与被执行人通话过程中发现通话背景音中多是粤语交谈,推测当事人可能在香港澳门或者东南亚,在通过查询护照来往记录后发现被执行人多次前往香港,应当是在香港务工。于是执行干警采取边境控制手段,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出入境控制,使其无法正常前往香港。


案结事了

执行干警在接到深圳口岸的海关干警电话后迅速与被执行人李某联系,告知如若不还钱今后会很难前往香港澳门等地,被执行人在香港务工多年无法承担失信后果,迅速缴纳了执行款,表示没想到法院真的有办法限制出入境,今后不敢再与法院玩“躲猫猫”。申请执行人拿到案款后,对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表示十分感激并送上了锦旗。



法官普法
限制出入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对于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一种强制措施。限制出入境对象不仅包括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还包括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等。限制出入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定义务的,法院将依法解除限制出入境措施,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也会解除限制出入境措施。凡是欲通过出入境逃避执行的,人民法院必将依法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


文字:闫德毓 刘旭婷

编辑:全殷莹

审核:蒋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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