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法院:四个“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4-27 来源:龙井市法院

2023年4月以来,龙井市人民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延边州法院《关于全州法院全面落实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凸显责任担当,以实现审判辅助事务效率、质量双提升为目标,突出四个“新”字,推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在体制机制改革中展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新气象”

龙井法院以更高的站位来看待这次集约化改革,牢牢树立自觉服从全省、全州法院战略格局的政治责任和为龙井法院新一轮改革发展增添新动能的发展责任,立足于早、立足于好,严格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全力以赴地开展好、坚决圆满地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创新思维为引领,将此项改革列为重点、亮点来抓,先后出台了《龙井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方案》、《龙井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协同操作规程》。在已有较成熟的集约送达、集约扫描归档模块基础上,首次实现聘任制书记员集约,将分散于各业务庭室的聘任制书记员全部纳入统筹管理,确保专人专岗,专岗专责。

二、在规范化建设中开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新局面”

通过此次改革,正式确立了“一区三中心”工作模式,一区即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工作区,三中心即审前事务中心、审中事务中心、审后事务中心。全面梳理案件全流程各方面,综合考量与审判核心事务关系密切程度,厘清划定审判辅助事务清单,制定《龙井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流程图》。详细梳理立案、扫描、编目、送达、庭前准备、庭审、案件办理、审后、归档等全链条各环节可剥离的辅助性事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值得一提的是,将审中事务中心的庭审组分为内勤组和驻庭组,按照职责分工和处理流程设置排期专员、驻庭书记员岗位,每项辅助事务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使原来分头进行的各类案件节点程序性事项做到集约运行,推动辅助人员从“综合全能”向“专人专岗”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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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制度落实中淬炼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新成效”

制定每周三、周五下午召开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工作区全体会议制度,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探讨、及时解决,同时不断优化总结经验,及时学习其他法院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聘任制书记员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推动庭审笔录标准化、规范化,努力打造一支正规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提高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各业务庭室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回访员额法官反馈审判辅助事务效率质量制度,充分听取员额法官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面对面交流座谈破解改革痛点难点堵点,形成工作合力,提供工作效能,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落地实施、规范运行。


四、在工作创新中彰显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新作为”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工作区自2023年4月19日正式投入实质化运行以来,截至目前,仅5天时间,通过集约送达组查询电话号码109件,其他查询(如户籍、银行、房产、车辆、工商、出入境、社保等)及调卷31件,送达民事诉前调解案件22件,送达立案案件3件。通过庭审组排期专员排期15件,驻庭书记员开庭13件。经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运作,截至目前,立案后经开庭并结案12件,其中调解方式结案10件,撤诉方式结案2件。今后,龙井市人民法院将持续紧盯影响审判质效提升的环节因素,实现“实践在基层、担当在基层”,确保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在创新服务中彰显“新作为”。

文字:朴香子

编辑:金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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