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 您的“心结”我来解

时间:2023-04-26 来源:龙井市法院


真是太感谢李法官了,终于解开了我多年的心结。



这都是我们法官的分内事儿,谢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



近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原告方来到龙井市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李玲敬送一幅上书“百姓的贴心人 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并向其表达感激之情,这一切源于李玲法官不久前成功调解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当事人金阿迈身患肢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其日常生活所需只能依靠国家低保金维持。因经济拮据,金阿迈过去居住的房屋始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后续通过拆迁新安置的房屋产权证也一直没有办下来,由于时隔久远,目前无法得知卖方联系方式。万般无奈之下,金阿迈将起诉状递交到龙井法院。  



承办法官李玲接收到起诉状后,立即安排审判辅助中心工作人员准备开庭事宜。经调查发现,两位被告的联系电话均已弃用,审判辅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穷尽联系电话、行程轨迹等一切查询手段,最终在山东省和江苏省找到了两位被告。两位被告接到法院起诉状、民事答辩状等相关材料后,均表示同意原告的全部诉求,但也表达了因工作原因无法离开当地,不能到庭的愿望。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便立即运用云视庭技术,为双方当事人组织了庭前线上调解。由于庭前做足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线上调解十分顺利,原被告在承办法官的细致调解下达成了调解,然而,案件调解成功并非“案结事了”,还涉及到后续执行事宜,不能草率“结案了事”。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一边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过户手续事宜,另一边与执行局沟通执行事宜,经过承办法官的积极沟通和协调,金阿迈顺利地将安置拆迁的新房屋落户到自己名下,高高挂起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金阿迈的合法权益得到实际保护,充分说明基层法院正以不断改革创新,改进法官工作作风,在程序合法、实体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入到执法办案中,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开其心中的“心结”,使当事人感受到法院不负群众所托,全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情怀。


文字:李   玲

编辑:金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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