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恢复
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关于“所辖县区均为低风险的省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相关要求,以及我省所有县(市、区)均为低风险地区的客观实际,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复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全市一、二、三产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法人、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在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开放影剧院、网吧、公共浴室、体育健身、经营性娱乐场所、口腔诊所(门诊部)、美发美容、婚庆服务等各类生活性服务业。对人员相对密闭场所,全面复工复产。
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育培训机构暂缓恢复,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积极做好各类商业帮扶工作。鼓励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依托新媒体平台推动线上线下促销相结合,多措并举释放消费潜力。各类商业经营单位要恢复正常营业时间,积极引导和鼓励餐饮、文化、娱乐等经营性消费场所适当延长经营时间。鼓励机关干部带头消费,引导和带动群众恢复消费信心,帮助商贸、餐饮企业提振发展信心。
三、大力支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除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以外,企业应全面恢复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并延长开放时间。行业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全方面了解掌握疫情对旅游产业产生的影响,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尽快帮助各旅游景点恢复运营。鼓励各旅游景点开展促销活动,宣传部门要帮助企业做好宣传。推动农家乐、民宿全面复工、开放经营,鼓励开展大棚采摘等乡村游、体验游,采取优惠活动等方式,吸引人流客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购买扶贫对象农产品,开展消费扶贫。
四、提升城市净化亮化美化水平。适当提高城市亮化水平,重点对城区主干道、商街、景观中心、标志性建筑、公园广场、水系桥梁等设施开启夜间亮化模式,营造消费气氛,发展夜间经济。广泛开展环境清洁活动,为各行业复工复产和广大市民恢复正常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五、放宽低风险人员隔离措施。境外来龙人员及湖北省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来龙之日起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来龙之日起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低风险地区的人员从流出地开具健康证明的,签署《无需隔离承诺书》后不用隔离,同时继续做好入境人员登记报告及外省返龙人员登记报告。全面解除小区因疫情设置的封闭管理,不测温,拆除硬隔离设施,全部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六、推广实施精准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推广“人人有码、码上行动”健康信息码管理,积极引导市民在政务大厅、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银行等公共场所主动出示“吉祥码”等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市民科学合理佩戴口罩、有效防控疫情。
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
龙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