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井市林业局接到群众来电后,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这只受伤的稀有鸟类,是市民在附近山上发现的。接到来电后,龙井市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辨认,此鸟系脊索动物门鸟纲隼形目隼科隼属的一种鸟——红隼,属于国家重点二级保护动物。
经现场初步检查,该只红隼除右翅膀受伤外,生命体征正常,工作人员简单处理受伤红隼后,迅速与延边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取得联系,并在第一时间将红隼送至救护中心。
近年来,龙井市林业局加大对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同时,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珍惜鸟类也不断增多。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非常重要,龙井市林业局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时,及时与当地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联系,切勿带回家中饲养。
编辑:刘思
审核:崔金龙
终审: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