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延边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及时救助受伤的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喜鹊。
当日8时许,该队民警在进行训练时,发现幼鸟伏在训练场旁沟渠内,民警立即将其从水中捞出。经辨认,确认为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喜鹊幼鸟,该幼鸟体态表征不明显,还没有办法确定其具体种类。由于还处于雏鸟形态,不具备飞行、捕食的能力,无法独自存活,民警决定将其带回喂养,待幼鸟长大后再进行放生。
编辑:刘思
审核:崔金龙
终审:张哲
龙井市信访局“三民行动”为民办实事
02:00
【龙井新闻】中共龙井市委...
01:39
【龙井新闻】我市积极筹备...
02:23
【龙井新闻】我市召开政法...
01:27
【龙井新闻】龙门街道龙门...
00:50
【龙井新闻】本周我市气温...
01:16
【龙井新闻】安明植调研我...
推荐
今日龙井
爱心助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