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旨在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深刻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值此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我们将开展线上六五环境日普法小课堂,带领大家学法、懂法、用法,做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派。
小水,小水,马上六五环境日了,我们要不要给大家讲讲生态环境保护常用的法律法规?
嗯......让我来想想。那我们就从今天起开展“普法小课堂”怎么样?
咦!这个想法可真不错,那咱们要从哪部法律开始讲起呢?
就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国家法律。2014年4月24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历经四审,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大家一起来学习《环境保护法》的关键条文吧!
关键条文
壹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叁
首次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肆
首次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伍
首次增加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小水小水,我们如何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践行者?
当然是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培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好习惯!
对呀!我们还要积极学习和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更要敢于并善于依法同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今天的普法知识大讲堂就到这里吧!保护环境,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来源:梁山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