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开局良好、成效显著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四五”时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抓住以下重点再创佳绩。一是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智慧农业。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提升收储调控能力。二是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充分就业、持续增收。三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四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兜住民生底线。
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优先保障“三农”投入:一方面,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三农”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金融、保险、期货、再保险等政策工具在服务主体、发展产业、防范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巩固“三农”发展的资金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来源:吉林微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