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务
局
四月是踏青的最佳季节,郊游的人员也随之增加,为惠及龙井百姓,清明小长假来临之际,决定在龙井市全市范围内面向所有在龙人员(含域外来龙人员)发放政府消费券。现面向全 市征集企业参与活动,内容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消费券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开展。规定期间内到指定线下销售网点,满足使用条件,抵用相应金额。
二、商家报名条件
在我市辖区登记注册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单位、限下样本单位优先。
(一)报名单位应在我市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报名单位应诚信经营,保证活动期间没有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
(三)报名单位及单位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
(四)报名单位应保证活动期间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单位或法人银行账号
(四)报名登记表(附件)
四、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下午4:00。
五、材料审核地址
地 址:龙井市商务局二楼市场流通科
咨询电话:0433-3480015。
附件:企业报名登记表
龙井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8日
企业报名登记表
企业名称 | ||||
行业类别 | □批发业 □零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 |||
申报类型 | □限上企业 □培育企业 | |||
统一社会代码 | ||||
所在地址 | ||||
经营范围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职 务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销售收入 单位:(万元) | 2021年 | 2022年 | ||
2023年 | 2024年一季度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企业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