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广东深圳。凌晨05:14分许,郭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行至路口时一头撞上一辆正在等红灯的货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郭某受伤。交警调查发现,郭某系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0.93mg/100ml。
最终,郭某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使人的反应迟钝、视听触等感官能力下降,饮酒越多,影响越大,驾车、骑车时发生意外的概率也越大!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吸取教训,酒后莫动车,安全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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