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24-10-15 来源:龙井检察

10月11日上午,龙井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龙井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在龙井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龙井市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大会。龙井市社区矫正对象中被重点监管的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大会。

会上,龙井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首先通报了一起社区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件并结合案例指出个别社区矫正对象不学法、不懂法,对国家法律缺少畏惧之心,最终被收监执行,给本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希望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

随后,龙井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就撤销缓刑的相关法律规定逐项进行了讲解,举例说明哪些情形,达到什么程度会被撤销缓刑。最后,希望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法,悔过服判,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做到遵纪守法,成为一个良好公民。

龙井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鲜活的事例和生动形象的以案释法,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刻地领会了撤销缓刑各项法律规定的内涵和外延,了解了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不能触碰的红线,增强了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对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文字 | 冷庆阳

编辑 | 陈丽靖

初审 | 陈丽靖

复审 | 孙学敏

终审 | 张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