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第二季度检察业务数据

时间:2020-07-03 来源:龙井检察


2020年第二季度,龙井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业务,现将全院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发布如下:


1
刑事案件办理情况




(一)侦查监督案件办理情况

1、案件受理及办理数据。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7件10人,同比件数下降63.1%,人数下降60%;批准逮捕6件7人,同比件数下降50%,人数下降56.2%;不批准逮捕1件3人,同比件数下降85%,人数下降66.7%。(见图一)。


图一  2020年第二季度审查逮捕案件情况




(一)侦查监督案件办理情况

2、侦查监督。无立案监督案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1件次,提请介入侦查3件,同比增加300%。



(一)侦查监督案件办理情况

3、办案质效。无捕后撤案、捕后撤回起诉、捕后不起诉、捕后判无罪情况发生。



(二)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情况

1、案件受理及办理数据。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件31人,同比件数下降48%,人数下降47%;提起公诉33件54人,同比件数上升106%,人数上升93%;不起诉7件11人,同比件数上升75%,人数上升175%。(见图二)

图二  2020年第二季度审查起诉案件情况




(二)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情况

2、受理案件类别。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22%;侵犯财产类犯罪8件,占30%;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6件,占2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5件,占19%,其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2件,占7%。(见图三)

图三  2020年第二季度审查起诉案件受理类型情况




(二)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情况

3、诉讼监督。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同比上升100%。



(二)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情况

4、办案质效。所有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无法院判无罪、无撤回起诉案件;一审生效判决39件60人,其中提出量刑建议6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65人,采纳率100%。


2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执检、未检案件办理情况




(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受理民事案件7件,同比上升250%,其中提请抗诉7件;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2件,同比下降60%,其中起诉1件;(见图四)

图四  2020年第二季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二)执检案件办理情况

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3件,提出书面违法纠正12件,均已纠正;办理财产刑检察核查、罚金刑39人86.4万元,同比上升39%,法院执行、罚金刑55人89.9万元,执行率104%。



(三)未成年犯罪案件办案情况

本季度没有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审结案件4件4人,起诉3件3人,不起诉1件1人。

3
重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

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34件56人,适用率86%(见图五);辩护人及值班律师见证56人,见证率100%。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64人,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64人,已判决案件中量刑采纳率100%,促进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图五  2020年第二季度认罪认罚适用率情况




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情况

本季度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23件,同比下降25%,占全院办理案件总数的21%,参加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9件,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件。



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