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检察院未检办深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时间:2019-06-11 来源:龙井检察









针对前一段时间排查发现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面不够广的问题,6月10日上午,龙井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深入位于东盛涌镇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贯彻实施。


  

龙井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校的主要教学模式是通过各类活动和实践,对学生进行全方面的教育和开发,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掌握技能、技巧,提高动手、动脑能力。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校教育面覆盖全市,教育资源广泛,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跟在普通学校相比,往往会有更明显的效果。



活动现场

活动当天,龙井四中初一年级100余名学生在基地开展综合实践,未检办检察官围绕校园欺凌为学生带来一堂题为《学校“那些事”》的讲座,检察官结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哪些是“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如何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同学们要及时发现身边的校园欺凌现象,要第一时间把情况详细地告诉老师,要依法进行防范和自我保护,努力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讲座结束后检察官向在场师生发放了《未成年人防性侵手册》。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学们加深了对“校园欺凌”和“防性侵”的认识,有效提高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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