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时间:2025-01-21 来源:龙井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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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而烟花爆竹则是这一盛大节日里不可或缺的元素,承载着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传递着喜庆团圆的美好氛围。

然而,在享受烟花爆竹带来欢乐的同时,我们绝不能忽视其背后潜藏的安全风险。每年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给无数家庭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痛。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龙井市应急管理局在此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谨慎选购,把好源头关

(一)查看经营资质:请务必前往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并主动配合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请远离无证摊点和流动商贩,切勿因一时方便,购买来路不明、质量无保障的产品。

(二)考量产品含量:为降低安全风险,建议优先选择药量相对较少的烟花爆竹品类。尽量避免购买大型礼花弹等具有较大潜在伤害性的产品。

(三)检查产品外观:仔细挑选外观整洁、无霉变迹象,整体结构完整、无变形,且无药物泄漏、浮药现象的产品。

(四)核实产品标志:选择标志清晰、完整的烟花爆竹,确保产品包装上标注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附有明确的警示语以及详细的中文燃放说明。


二、妥善储运,筑牢安全线

(一)控制储存量与时间:在家庭或居住场所内,应尽量减少烟花爆竹的储存数量,并缩短储存时长。同时,要将其放置在远离火源、热源、电源以及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

(二)规范储存环境:避免将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密闭的仓库空间内,更不能将其置于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中。条件允许的话,对烟花爆竹进行分区存放管理。此外,要防止烟花爆竹淋雨受潮,可使用纸箱或其他合适的容器进行妥善包装,避免猫狗、虫鼠啃咬,降低自燃、爆炸风险。

(三)严禁携带乘车:为了公共安全,请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意外引发危险 。


三、文明燃放,共守平安年

(一)选择合适地点:建议市民选择市区内地势开阔、绿化树木较少的游园广场,或海兰河、六道河两岸等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市安委办将组织消防、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不间断巡查,全力保障燃放安全。

(二)遵守燃放规范:燃放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产品的燃放说明书。燃放时,将烟花爆竹平稳、牢固地放置在地面上,切勿手持燃放。若在燃放过程中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立即靠近查看,应等待一段时间,确认安全后再做处理。切勿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火,也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引燃其他产品。

(三)加强儿童看护: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有成年人全程陪同看护,严禁儿童独自燃放或接触危险性较高的烟花爆竹品种。


四、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秩序

(一)禁放区域牢记心间:

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城市环境,以下区域及周边20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周边200米以内;

2.车站等交通枢纽,交通繁忙区域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周边200米以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加油站、加气站、燃气站等)、可燃物资露天堆垛及其它重点消防单位及周边200米以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周边200米以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学校等场所及周边200米以内;

6.公共娱乐场所、商场、超市、便利店、影剧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200米以内;

7.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200米以内;

8.重要军事设施及周边200米以内;

9.公园、苗圃、城市绿化地带和农村柴草垛、粮食存储地及周边200米以内;

10. 重点防火区域。

(二)抵制非法售卖行为: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售卖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所售烟花爆竹出现安全问题,售卖方及转发者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等相关部门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配合信息登记工作: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销售产品时,需将购买人的身份信息、购买的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联系方式等,通过零售手机APP录入并上传至《全国烟花零售单位管理系统》。在此,恳请广大市民给予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与配合。


市民朋友们,安全是幸福的基石,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文明、安全的方式辞旧迎新。衷心祝愿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平安健康!



龙井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初审:李焕君

复审:朴姬妍

终审: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