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告

时间:2023-06-14 来源:中共延边州委网信办

按照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总体安排,根据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统一部署,州委网信办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清理处置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坚决打击恶意炒作行为,依法查处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为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工作任务


重点治理以下十类网络乱象。
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
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
3.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4.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5.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6.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7.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
8.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
9.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
10.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举报方式


专项行动期间,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延边州属地范围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线索或证据。
为更好核查举报信息,请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网信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相关违法违规信息时,应提供与举报事项相对应的网址链接,以及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应围绕此次专项行动内容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邮箱:
ybjbzx2023@163.com
举报电话:
0433-2515612



中共延边州委网信办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