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惠及龙井百姓生活,提振消费信心,加快消费市场恢复。龙井市政府决定于2023年2月4日举办龙井市“欢天喜地过元宵”消费券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龙井市“欢天喜地过元宵”消费券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2月4日9:00—2023年2月8日19:30。
本次活动共一轮次,请广大市民在活动时间内领取并使用,过期自动作废。
三、活动地点
龙井市延百超市
四、活动范围
龙井市全体居民
五、消费券面额
(一)参与方式本消费券通过支付宝app搜索“码上优惠”小程序,进入“龙井市“欢天喜地过元宵”消费券促销活动”页面领取并使用。
(二)消费券面额设置消费券类型:面额分别为:10元(2500份)、20元(1500份)、30元(1500份)三种面值,共计发放消费券5500份,合计金额10万元。
(三)商超电子消费券10万元。消费满50元减10元;消费满100元减20元;消费满150元减30元。每个用户每种面值限领一张、共三张,所有的消费券均不可叠加使用。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六、消费券活动特别提醒
1.参与活动的商家必须维持好商场的安全秩序;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企业做好相关必要措施。
2.如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3.严禁以消费券形式购买储值卡使用。
4.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由龙井市商务局负责。
龙井市商务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