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井市新冠疫苗接种安排的公告(8月17日-23日)

时间:2022-08-15 来源: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我市新冠疫苗库存情况及市民接种需求,现将8月17日-23日接种安排调整如下:

一、接种对象

3周岁以上在龙人员,不区分户籍。

二、接种地点及时间

三、注意事项

1.前往接种门诊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3-17岁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家长身份证、接种凭证。

2.接种条件:

(1)接种第一针条件:3岁以上无禁忌症的中国居民;

(2)接种第二针条件:接种第一针满21天;

(3)接种加强针(第三针)条件:接种第二针满6个月的18周岁以上居民;

(4)序贯加强条件:已完成2剂次的灭活疫苗接种(前2剂次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中的其中之一)且已接种第二剂次满6个月以上18周岁以上居民。

3.北京生物、长春生物、北京科兴均为灭活疫苗,属于不同厂家同类同条技术路线疫苗,按照国家和省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可进行混合接种,既不影响保护效果,也不影响疫苗的安全性。

4.接种疫苗期间,请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并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测温、扫码,接种人员之间保持2米以上间距。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不要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出现核酸检测假阳性的情况。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