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龙井市公安局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了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将依法对下列违法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一)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欺行霸市、抢劫、盗窃、组织容留介绍嫖娼、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利用互联网串联、煽动、非法聚会的违法犯罪行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涉枪涉爆、网络涉毒等涉网犯罪行为;
(三)非法持有、制造、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越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中小学生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食品药品领域、环境安全领域、金融经济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七)吸毒、制毒、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醉驾酒驾及交通肇事等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或参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交待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控告各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地址:龙井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举报邮箱: 814177327@qq.com
举报电话: 110、0433-3222677
龙井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