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关于
排查有珲春市旅居史人员的紧急通告
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紧急排查14天内有珲春市旅居史的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2年2月15日以来,有珲春市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单位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流调、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防控措施。
二、各酒店、宾馆、洗浴等住宿经营场所、各级医疗机构、商场、农贸市场、银行、KTV、棋牌室、旅游景点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排查上述地区返(来)龙人员,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告。
三、请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14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广大市民要履行公民职责。对瞒报行程信息、瞒报病情等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导致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