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吉林省印发通知: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

时间:2020-03-23 来源:吉林发布

  1月27日,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延迟全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延迟全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请示省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全省高等学校、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推迟开学,不组织学生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各校坚持“一校一策”研究制定推迟开学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

三、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

四、各相关企业和学校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