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司法局诉前调解显成效 多元化解为民生

时间:2021-04-17 来源:龙井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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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井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有效促进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有机融合,及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清明节假日刚刚结束,当事人刘某来到诉前调解室反映,几年前他给冉某借了一笔钱至今未能收到,无奈之下才找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来咨询通过调解是否可以拿回这笔钱。工作人员对此债务纠纷进行详细询问后得知,2016年5月4日,债务人冉某因承包工程,经债权人弟弟介绍在刘某处以现金形式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但一个月期限到了,冉某不仅没能还款,还继续延迟了借款期限。冉某于2016年6月4日前支付了1个月利息后一直没还钱,而且连其他利息也未支付。刘某多次催要,但冉某一拖再拖至今尚未偿还。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债务人冉某承诺于2021年9月5日前向债权人刘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以及按月利率1.5%的利息94500元,共计194500元,法官现场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编辑:刘思

审核:崔金龙 

终审: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