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电 话 | 消防安全 责任人 | |||||
地 址 | 邮 编 | 消防安全 管理人 | |||||
是否原消防重点单位 | □否 □区、县级消防重点单位 □地市级消防重点单位 | ||||||
申
报
单
位
属
性 | □建筑面积≥1000m2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店、商店、集贸市场、餐饮场所 | ||||||
□客房40间或床位80个以上的旅馆、饭店 □县级以上检察院、法院 | |||||||
□场所建筑面积≥3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电影摄影棚 | |||||||
□住院床位50张以上医院、卫生所 □老人住宿床位50张以上养老院、福利院 | |||||||
□在校师生2000人以上或学生住宿床位数100张以上的学校 | |||||||
□幼儿人数100人以上或幼儿住宿床位40张以上托儿所、幼儿园 | |||||||
□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市州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市州级以上共青团、工会、妇联 □在政府办公楼外独立设置市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 | |||||||
□广播电台、电视台 、报社 □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网站单位 | |||||||
□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500m2的客运车站、码头 □民用机场航站楼 | |||||||
□建筑面积2000m2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会展中心 □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 |||||||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 |||||||
□发电厂(站)和一、二级送变电站 □市级以上电力调度楼 | |||||||
□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 |||||||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 |||||||
□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 |||||||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宗教活动场所 | |||||||
□生产车间员工或员工宿舍居住100人以上的服装、皮革、家具、玩具、塑料、纺织、印染、印刷、绒绣、刺绣、食品加工和日用百货及工艺品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 |||||||
□国家和省级、市级科研单位 □负责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 |||||||
□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元以上科研单位 □科研实验中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科研单位 | |||||||
□储存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达200公斤以上的科研单位 | |||||||
□高层公共建筑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 □平战结合地下人防工程 | |||||||
□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轻型快速轨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 |||||||
□国家储备粮库和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 |||||||
□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的以上的木材堆场 | |||||||
□总储存价值在500万以上的仓储超市、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 |||||||
□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工地 | |||||||
□固定资产价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机械、汽车、客车、机车、钢铁、造船、烟草、航空、航天、民航、医药、造纸、纺织、木器、建筑等企业 | |||||||
□营业厅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银行分理处和证券、期货交易所□支行级以上的银行 | |||||||
注:各单位自行对照,并在申报单位属性栏内选择一项打“√”。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和《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我单位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此申报。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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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消防机构派员核实,该单位 (属于或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核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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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 (同意或不同意)该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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