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施行。为加快企业对新噪声法的理解,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近日,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召开新噪声法企业宣讲会,共17家相关企业参会。
会上对新《噪声法》进行了重点解读:一是新《噪声法》删掉了原法名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环境”二字,更加明确地界定了法律规范的对象是“人为噪声”,更加突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噪声污染问题。二是新《噪声法》增加了防治对象,将工业噪声的范围从工业设备扩大到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三是对工业噪声增加了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增加了自行监测制度。
会议要求,一是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要进行环评,二是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是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建设单位要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会议强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是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全市涉噪声企业应自觉遵守噪声法律法规,不仅是履行环保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也是提升企业形象、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要。
通讯员:罗威
编辑:唐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