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龙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监督下,李先生等19名农民工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15万元工资。
原来,李先生他们经过第三方介绍,于6月16日来到龙井市某施工工地干活,至8月中旬期间,施工单位始终未支付过工人薪资。8月16日至22日,由于施工材料不能及时供应,工地被迫停工,李先生等人只能在工地干等着。担心工资发不出来的他们向施工单位讨要薪资,却被施工单位以停工期间未施工,给工地在建项目造成损失为由,要求克扣一部分工资,大家听后十分气愤,便在8月23日向龙井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了情况。
接到工人反映后,该大队安排专人,立即开展了调查。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第一时间联系施工单位了解欠薪情况,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经过多次督办,施工单位于8月30日与工人们签订了支付协议,于9月6日现场给结清了被拖欠的15万元工资。
该大队表示,农民工薪资被拖欠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是关系到民生的大事,该大队将继续履职尽责,做到心系农民工,全心全意为前来办事的农民工服务,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捍卫自身利益,切实为农民工朋友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用工环境,也为社会的平安稳定保驾护航。
编辑:刘思
审核:崔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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