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关于食用野生蘑菇、豆角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时间:2020-09-18 来源:龙井市融媒体中心


关于食用野生蘑菇、豆角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为有效预防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以食用野生蘑菇、豆角等为重点的食物中毒预防处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现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预防有毒野生蘑菇中毒

我市野生蘑菇资源比较丰富,每年都发生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主要由家庭误采、误食导致。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目前没有简单、易行、可靠的鉴别方法。民间、网络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非专业机构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

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勿采、勿食、不买、不卖”不明品种野生蘑菇。一旦因食用野生蘑菇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进行催吐,并尽快就医。

预防豆角中毒

生的豆角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毒素,如果烹调时加热不彻底,毒性成分未被破坏,人食用后则可引起中毒,一般2~4小时发病,最快数分钟发病。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四肢麻木、胃烧灼感、心慌和背痛等,此外还有头晕、胸闷、出冷汗和畏寒等神经系统症状。

建议:烹饪时应先去除毒素较多的豆角两头以及老豆角,充分加热,彻底炒熟,具体表现为豆角由支挺变焉弱,颜色由鲜绿变暗绿,吃起来没有豆腥味。预防中毒最好的办法就是先用水煮沸再炒。

消费警示

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尤其是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购、制售有毒野生菌和不明品种的野生蘑菇,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消费者要增强有毒野生蘑菇识别和预防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在外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商家取得联系,同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投诉和举报。

来源: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员:姜香兰

编辑:朴姬妍

审核:崔金龙 

终审: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