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软环境监测点作用,进一步优化龙井市营商环境,龙井市软环境办公室按照省软环境办转发的《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文件要求,开展监测点清理工作。龙井市软环境办通过一个星期的走访对全市涉及(省级监测点1家、州级监测点6家、市级监测点10家)企业进行实地考查,17家企业软环境监测点运行情况进综合评定,结合监测点设立期满2年的实际情况,予以继续设立15家企业监测点,解除2家企业监测点。
来源:龙井市政数局
信息员:赵修勇
编辑:朴姬妍
审核:崔金龙
终审: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