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龙井市医疗保障局扎实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工伤保险费工作

时间:2020-05-21 来源:龙井市融媒体中心



为切实做好阶段性“减免缓降”工伤保险费工作,龙井市医疗保障局协助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社保局),自2020年5月1日起对社保局已划型的企业进行工伤保险费减征。



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吉社保〔2020〕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12号)文件,由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划分企业类型,将分型结果传递至医疗保障局,由医疗保障局完成具体经办操作。

此项工作划型企业共计215个。其中中、小、微型企业198个,免征5月份工伤保险费8.75万元;大型、民办非企业17个,减半征收5月份工伤保险费1.36万元。





来源:龙井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员:马玉梅

编辑:朴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