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e网”
监管平台建设推进会议
龙井市人社局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工程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信息共享。为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龙井市召开了农民工工资支付“e网”监管平台建设推进会,州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e网”监管平台开发公司、我市各银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州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于明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e网”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平台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为基础,将用工单位及务工人员基本信息、考勤、工资支付等内容纳入平台实时动态监管,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在人社、行业主管部门、银行、企业之间共享。此外,平台还能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工单位进行预警并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平台目前正处于开发测试阶段,正式上线后将采取公平竞标的方式确定合作银行。
平台介绍完毕后,于明建支队长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析,从《条例》的起草背景、条款内容等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交流,并对建筑领域的分账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维权告示牌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及违反《条例》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
下一步,龙井市人社局将积极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全力配合州人社局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e网”监管平台建设,提高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来源:龙井市人社局
信息员:刘家宁
编辑:朴姬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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