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林业局
生态护林员
选聘管理问题整改工作
四个强化开展工作
为推进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龙井市林业局聚焦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和程序、上岗履责、补助资金发放三个关键,根据《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林场[2020]196号)要求,制定《龙井市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确保生态护林员各项政策落在实处,实现森林管护与脱贫攻坚双赢。
强化选聘考核
重新制定《吉林省龙井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和《龙井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履行选聘程序,完善生态护林员动态管理机制,全市共选聘415名生态护林员。
强化业务培训
受疫情影响,指导乡镇开展生态护林员现场培训,明晰工作内容,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建立生态护林员巡护日志制度,做好日常巡护记录,发现有森林火情、盗伐滥伐林木或破坏森林资源时,及时向当地村委会、乡镇林业站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确保得到有效处置。
强化政策公开
积极做好生态护林员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政策信息的知晓度,全面杜绝“暗箱操作、内部指定”等违规现象;并做好聘前公示,在签订聘任合同前,要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使生态护林员政策家喻户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强化规范管理
认真落实生态护林员“县建、乡聘、村用”原则,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及时采集、录入、更新生态护林员信息,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并行,确保信息数据可实时查询提取。不定期随机抽查巡护情况,坚决杜绝“挂名领工资”现象,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来源:龙井市林业局
信息员:柳燕
编辑:朴姬妍
审核:许永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