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要求,龙井市人社局认真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为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在考核工作中,要求做到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掌握各部门实有人数与考核优秀比例,并对各单位的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
通过周密部署、公平竞争、严肃统计、公正评价,全市事业单位参加考核共有3814人,未参加考核31人。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727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9%;结果为合格等次的2983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78%;基本合格等次2人,不合格等次10人,不定等次92人。
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为龙井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