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产品汇总

时间:2023-08-18 来源:龙井融媒

龙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产品汇总

 

科创类:

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类信用贷款、“缴税贷”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制造业:

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类信用贷款、“缴税贷”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生态环保:

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类信用贷款、“缴税贷”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交通物流:

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类信用贷款、“缴税贷”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粮食:

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类信用贷款、“缴税贷”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

外贸:

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类信用贷款、“缴税贷”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

文化旅游:

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类信用贷款、“缴税贷”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

个体工商户:

个人综合经营贷款、小微商户贷款

肉牛产业:

农户养殖贷款

信用类产品:

小微商户贷款、“缴税贷”贷款

 

产品名称:个人综合经营贷款

一、授信适用对象和范围

个人经营类贷款借款人是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等。

个人综合经营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满足借款人及家庭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信贷资金。

二、担保方式

抵押、质押、保证、信用,以上担保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

二、贷款期限

个人综合经营贷款单笔期限原则上最长为5年

三、贷款额度

个人综合经营贷款,单一自然人对外担保额度与自主承贷额度累计原则上不超过 1,000万元。

四、贷款用途

个人综合经营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购置原材料、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经营场所租金、经营场所装修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

六、贷款准入条件

(一)本行服务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能力和经验,具备按期偿还贷款的良好意愿和能力。

(二)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和担保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周岁,其中以信用、自然人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和保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七、办理地点

1、龙井农商行普惠金融部:延吉市延西街10-15号(老甲乙纺织厂对面龙井农商行三楼)

2、龙井农商行营业部:龙井市行政大厅一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延吉市联系人:孙宇晨       联系方式:15662198998

龙井市联系人:金  勇       联系方式:13324337337

 

产品名称:小微商户贷

一、授信适用对象和范围

“小微商户贷”的对象为本行服务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大综市场的经营业主,借款人贷款到期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小微商户贷”是指本行向本辖区资信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及大综市场的经营业主,以其自然人名义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的人民币贷款。

二、担保方式

信用、保证

三、贷款期限

“小微商户贷”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为3年,不得办理展期。

四、贷款额度

(一)采用信用方式的,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采用保证方式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五、贷款用途

用于“小微商户”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国家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明令禁止的项目。

六、贷款准入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

(二)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客户信用等级符合本行要求;

(四)生产经营项目有市场,发展稳健。

(五)经营管理水平高,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六)能够提供有效的资产证明、收入证明等;

(七)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全部贷款本息;

(八)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原则上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

(九)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十)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办理地点 

1、龙井农商行普惠金融部:延吉市延西街10-15号(老甲乙纺织厂对面龙井农商行三楼)

2、龙井农商行营业部:龙井市行政大厅一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延吉市联系人:孙宇晨       联系方式:15662198998

龙井市联系人:金  勇       联系方式:13324337337

 

产品名称:农户养殖贷款

一、授信适用对象和范围

农户养殖贷款抵押人是指依法享有处分权,且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标准化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规模养殖的个人。

二、担保方式

畜禽活体抵押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担保方式组合使用。畜禽活体抵押可以作为主要贷款方式使用,也可以作为辅助贷款方式使用。

三、贷款期限

畜禽活体抵押期限根据畜禽生长情况、出栏时间、风险状况等综合确定,一般不得超过5年。

四、贷款额度

可按畜禽活体保险金额的 80%—120%核定贷款额度。

五、贷款用途

农户养殖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购进活体畜禽、相关饲养支出、养殖场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以及生产经营等合法用途。

六、贷款准入条件

(一)畜禽活体具有耳标等能够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并能够通过识别确定活体权属、生物品种、位置等重要信贷担保信息;

(二)具有固定、安全、卫生的饲养场所,定期参加免疫(经畜牧防疫部门检疫合格),无伤残,具有完整的健康档案;

(三)保险公司同意为其办理畜禽活体投保险种,或第三方监管机构同意为其所申贷金额提供连带代偿责任;

(四)畜禽活体权属明确无争议,抵押人享有依法占有、使用和处置权利,活体易于流通变现;

(五)经办行社规定的其他抵押条件。

七、办理地点 

1、龙井农商行普惠金融部:延吉市延西街10-15号(老甲乙纺织厂对面龙井农商行三楼)

2、龙井农商行营业部:龙井市行政大厅一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延吉市联系人:孙宇晨       联系方式:15662198998

龙井市联系人:金  勇       联系方式:13324337337


产品名称:“缴税贷”贷款

一、授信适用对象和范围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小微企业。

(一)借款人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

(二)上年度纳税额在2万元(含)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额在4万(含)以上。

(三)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并以该账户作为主要资金结算账户

(四)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主要经营者)近3年无主观不良信用记录。

二、担保方式

信用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和还款能力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年,不得办理展期或延期。

四、贷款额度

(一)采用信用方式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能够通过合作的担保公司担保或组成联保体互保的方式增信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企业在本行已有存量抵(质)押贷款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贷款用途

“缴税贷”贷款仅限于借款人采购、生产、销售等阶段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六、贷款准入条件

(一)借款人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

(二)上年度纳税额在2万元(含)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额在4万(含)以上。

(三)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并以该账户作为主要资金结算账户。

(四)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主要经营者)近3年无主观不良信用记录。

七、办理地点

1、龙井农商行普惠金融部:延吉市延西街10-15号(老甲乙纺织厂对面龙井农商行三楼)

2、龙井农商行营业部:龙井市行政大厅一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延吉市联系人:孙宇晨       联系方式:15662198998

龙井市联系人:金  勇       联系方式:13324337337

 

产品名称:流动资金贷款

一、授信适用对象和范围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二、担保方式

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必须提供有效担保。

三、贷款期限

流动资金不可循环贷款期限最长三年;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对于经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借款人,循环贷款期限可以超过一年,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贷款额度

流动资金贷款应在借款人的可用授信额度内,根据其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贷款金额。

五、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挪用。

六、贷款准入条件

(一) 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 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 借款人运转正常,经营合法合规;

(四) 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贷款基本制度》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办理地点 

1、龙井农商行普惠金融部:延吉市延西街10-15号(老甲乙纺织厂对面龙井农商行三楼)

2、龙井农商行营业部:龙井市行政大厅一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延吉市联系人:孙宇晨       联系方式:15662198998

龙井市联系人:金  勇       联系方式:13324337337

 

产品名称:公司类信用贷款

一、授信适用对象和范围

公司类信用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是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公司类信用贷款是指基于借款人信誉、向达到本行评级标准的优质客户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担保方式

信用

三、贷款期限

信用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含),不得展期。

四、贷款额度

单一借款人信用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其综合授信额度的20%,并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贷款用途

信用贷款只能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季节性、临时性流动资金需求。

六、贷款准入条件

(一)必须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签订《账户管理协议》,要求企业必须以该账户作为主要资金结算账户;

(二)不得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未经本行许可的银行结算账户;

(三)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即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四)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已持续正常经营至少在2年以上;

(六)借款人按照《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评级结果在AA级(含)以上;

(七)非本行的关系人;

(八)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办理地点 

1、龙井农商行普惠金融部:延吉市延西街10-15号(老甲乙纺织厂对面龙井农商行三楼)

2、龙井农商行营业部:龙井市行政大厅一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延吉市联系人:孙宇晨       联系方式:15662198998

龙井市联系人:金  勇       联系方式:13324337337

 

产品名称: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一、授信适用对象和范围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借款人是指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出质人)以其在国内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在不让渡债权情况下,以要求付款方付款的权利设定质押,在本行办理的融资业务。

应收账款是指狭义上的应收账款,即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买价、增值税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二、担保方式

应收账款质押

三、贷款期限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且单笔贷款到期日不能晚于所对应的应收账款到期日后30日。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不得办理展期。

四、贷款额度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额度必须按照发票实有金额确定,一般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的60%;对出质人、付款方双方资信良好、购销关系稳定、应收账款质量优良且购销双方合作超过3年的客户,可最高放宽至80%。

五、贷款用途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贷款准入条件

(一)借款人应为出质人;

(二)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资金结算账户,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并设定该账户为应收账款唯一回款账户;

(三)信用等级应达到AA级(含)以上;

(四)生产经营正常,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履约记录良好,与付款方有1年以上良好稳定的购销关系;

(五)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较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应收账款坏账率低于5%;坏账率=年坏账额/年赊销总额

(六)在付款方不能按期付款时,具备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办理地点

1、龙井农商行普惠金融部:延吉市延西街10-15号(老甲乙纺织厂对面龙井农商行三楼)

2、龙井农商行营业部:龙井市行政大厅一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延吉市联系人:孙宇晨       联系方式:15662198998

龙井市联系人:金  勇       联系方式:13324337337

 

产品名称: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

一、授信适用对象和范围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借款人应当是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借款人、存货人和出质人须为同一主体。

非标准仓单(以下简称仓单)是指由保管人向存货人开具的、证明存货人与保管人仓储保管关系存在且凭以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凭证,不包括期货交易所指定仓库出具的标准仓单。 

二、担保方式

质押

三、贷款期限

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质押仓单项下仓储物属于带有效期或使用期限的商品,融资期限应早于该商品有效期或使用期限前六个月。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一律不得办理展期。

四、贷款额度

融资额度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仓储物、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质押率等要素审慎确定,仓单权利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质押仓单项下仓储物价值的50%,最高不超过60%。仓储物价值根据仓储物总价值扣除必要的其他费用后确定。

五、贷款用途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仅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非融资性保函等短期融资业务。

六、贷款准入条件

(一)必须是质押仓单的合法持有人,并具有经营质押仓单项下仓储物的资格和资质,但不得为保管人;

(二)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且非仓储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

(四)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正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拥有稳定的购销渠道,以经营质押仓单项下仓储物为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且持续经营在2年以上,或虽为新设立法人但其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从事仓单项下仓储物生产经营在2年以上。

七、办理地点

1、龙井农商行普惠金融部:延吉市延西街10-15号(老甲乙纺织厂对面龙井农商行三楼)

2、龙井农商行营业部:龙井市行政大厅一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延吉市联系人:孙宇晨       联系方式:15662198998

龙井市联系人:金  勇       联系方式:13324337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