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近期我州发生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龙井市红十字会倡议全市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现将捐赠方式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捐赠
(一)防护类用品
医用防护囗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医用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14MPa)、鞋套/靴套等。
(二)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等。
(三)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
捐物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进行捐赠。
二、接收社会捐款
(一)银行捐款
户名:龙井市红十字会
账号:0790402011015200005760
开户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龙井支行
(二)现金捐款
单位地址:龙井市东山街396号(四楼办公室)
(三)扫描二维码捐款
捐款注意事项:
(1)无论采取哪种捐款方式,请捐款人(单位)务必留下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为您开具捐赠票据。
(2)此外,请在备注中写明捐款意向,如:定向龙井/定向珲春/定向延吉/定向汪清……;如未注明意向,市红十字会根据防控需要统一上缴或使用。
(3)捐款人可通过银联、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扫描二维码进行捐款。
龙井市红十字会联系方式:
捐款联系人:李玉华
咨询电话:
0433-3229496/13944762886
捐物联系人:宋光浩
咨询电话:
0433-3229492/13944768484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将接收的物资和捐款用于疫情的防控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