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龙井市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为37高炮、火箭人工防雹作业期;人工增雨(雪)全年实施作业。
龙井果树农场所属兴新、三峰、梨树、维新、凤林等5个高炮作业点;老头沟镇细鳞村、德新乡南阳村、智新镇智新村、开山屯镇怀庆村等4个火箭作业点共9个固定作业点以及天佛指山区域、大新水库流域等2部移动火箭作业区域,影响范围为龙井市所属行政区域。
37mm高炮、牵引式火箭发射装置。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点10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围观。
广大群众如发现高炮弹和火箭弹残骸,不要靠近,不得擅自敲击、拆除、搬运或储藏,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和气象部门,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任何人擅自处理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3-3282360 手机:13089343261)
龙井市气象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