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井市优抚对象办理年度确认手续再提醒的通知

时间:2021-12-14 来源:龙井市融媒体中心

全市优抚对象:


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在我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开展了年度确认和年度核查。现再次提醒仍未办理年度确认和年度核查的部分优抚对象或家属,自本通知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止,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年度确认和年度核查。逾期仍未办理年度确认手续的优抚对象,将停止发放抚恤补助金,暂停享受抚恤补助待遇,并自行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龙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