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做好因公、因私出国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1-02-19 来源: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因公、因私出国人员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市人民的支持和配合下总体保持稳定。值此新春佳节之际,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全市人民表示感谢,祝愿大家新春快乐。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属新冠疫苗接种重点人群。为保障出国人员的身体健康,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市疫情防控办将为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提供新冠疫苗接种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1.接种年龄为18-59岁,不满18岁或超过59岁的人员暂不安排接种。

2.户籍地或居住地为龙井市,近期因公、因私将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外籍人士暂不安排接种。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件、护照、签证、机票、出国事由、录取或录用通知书(仅限学习人员)等证明材料和出国事由。


三、申请接种流程

因公、因私出国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审批表”(附件),前往市疫情防控办(地址:市卫生健康局2楼疾控科)。经市疫情防控办审核通过后,携带身份证及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接种门诊接种两剂次,期间至少间隔14天。


四、相关要求

预防接种前一天禁止饮酒,接种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佩戴口罩前往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疫苗。

咨询电话:0433-3259305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