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龙井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1-01-13 来源:龙井市融媒体中心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病例,加之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新冠肺炎疫情从境外、省外传入我市的风险日趋增大。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要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风险人员管控措施。国家中高风险区已明确到街道、社区、村屯。对已明确为中高风险区返(来)龙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隔离期间的核酸检测免费,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来)龙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核酸检测及隔离费用自理。

二、严格落实返(来)龙报备制度。即日起,外省和省内疫情地区返(来)龙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并配合属地严格落实相应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倡导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外出”。建议全市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出州,同时建议提前通知在外工作生活的亲属留在当地过节;确需出州的,需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并做好个人防护。返龙后需自费进行集中隔离及核酸检测。

四、谨慎购买商品食品。广大群众在购买冷链食品、海鲜产品、进口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商超,并注意查验“四证”(追溯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 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不购买(网购)无合格证的冷链食品、海鲜产品、进口食品。收到实体邮件、快递包裹时,要严格做好消杀,避免接触感染。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以及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大规模聚餐活动,提倡使用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机构线下办学活动。及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官宣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虚假信息和言论,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全面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和社区排查管控工作。餐饮、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口岸、火车站、公路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行程卡查验、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继续强化网格化管理,严密排查有涉疫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返(来)龙人员,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七、切实发挥“哨点”作用。药店要严格实行实名制信息登记,及时推送购买退热药、止咳药、抗菌素药、抗病毒药等人员信息。社会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禁止接诊发热患者。发热患者要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加强自身防护和健康监测。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公勺、分餐等良好习惯。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 (村)报备并及时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好流调、随访等工作。

所有外省和省内疫情地区返(来)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拒不执行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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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 年 1 月 13 日